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太仓立崴涂装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厂址位于太仓市双凤镇黄桥村新扬路,具有年产涂装设备5套的生产规模。根据市场需求,太仓立崴涂料材料有限公司扩建增加塑粉粉末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扩建后形成年产塑粉粉末1500吨、涂装设备5套的生产规模。
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太仓立崴涂装材料有限公司投资600万元租赁太仓金米兰家具厂进行搬迁建设,公司于现址太仓市双凤镇黄桥村新扬路整厂搬迁至太仓市城厢镇老浏河路90幢2号,租赁厂房面积为2497.96m2。同时获得变更登记通知书更名为“太仓立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发展需求,企业搬迁后将扩大塑粉粉末产能,塑粉粉末产量由现在的1500吨/年增至1900吨/年,同时不再生产涂装设备。建设项目预计2018年10月投产。
2、与产业政策及用地相符性分析
(1)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090]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和《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文)中规定的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类;亦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鼓励类、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故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规定。
(2)本项目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及《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的项目,项目位于太仓市城厢镇老浏河路90号2幢,项目所在地块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用地与相关用地政策相符。
(3)本项目位于太仓市城厢镇老浏河路90号2幢,属于太仓市科技产业园。根据太仓市规划,太仓市科技产业园规划范围为:东至204国道及吴塘河、南至太蓬公路及杨泾河、西至昆山市界、北至新浏河。太仓市科技产业园产业定位为轻工、机械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重大装备、节能环保等产业。项目属于塑粉粉末制造,符合工业区的产业定位。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能源,符合太仓市的环保规划。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太仓市总体规划、用地规划和环保规划。
3、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
本项目为生产塑粉粉末,行业类别为:[C3090]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 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且本项目只有生活污水排放,无生产废水排放,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太仓市南、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新浏河,不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的禁止行为,不在《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04号令,2011.9.19)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的禁止建设项目之列。因此,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4、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距离新浏河(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约为234m,所以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范围,因此企业选址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要求。
5、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表49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
6、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生产塑粉粉末,行业类别为[C3090]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生活污水,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后进入太仓市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最终排入新浏河;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因此,本项目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相符。
7、污染物达标排放
(1)有组织废气
①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挤出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集气罩捕集的效率约为90%,其余10%未捕集的废气在产生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收集后的废气引入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②粉尘
本项目投料、压碎和包装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脉冲除尘器进行处理,粉尘收集率(以90%计),其余10%未捕集的粉尘在产生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除尘效率可达98%,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FQ-2)达标排放。废气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挤出工序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和集气罩未捕集的加工粉尘
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0.07t/a,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规定的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集气罩未捕集加工粉尘产生量0.02t/a,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规定的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3)废水切尔西赛事预测
本项目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太仓市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新浏河。届时排向新浏河水环境的水污染物量COD:0.1632t/a,SS:0.0672t/a,氨氮:0.01164t/a,总磷:0.00192t/a,水污染物排放量很少,对新浏河水环境影响较小,新浏河水质仍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塑料物料、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塑料物料进行回收使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5)噪声
8、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原有环评批复量0.048t/a,本次排放量为0.063t/a;加工粉尘原有环评批复量是0.0135t/a,本次排放量为0.0036t/a。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原有环评批复量0.05t/a,本次排放量为0.07t/a;加工粉尘原有环评批复量是0.015t/a,本次排放量为0.02t/a。
大气污染物排放,无需新申请总量。
9、“三同时”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验收
本项目“三同时”验收情况见表50:
表50“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太仓立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迁建塑粉粉末项目,在实施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以及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认为从太仓立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迁建塑粉粉末项目环境影响的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1)建设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文件的精神,建立健全的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严格实行“三同时”政策。
(2)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对外排的废气、废水、噪声等进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3)加强管理,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及时清理固体废物。
(4)加强各项污染物的处置措施,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尽量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各排污口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 号]要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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